各学院、校属各单位:
根据《比利时VS斯洛伐克(中国)有限公司“卓越学子计划”实施方案(试行)》(科大政发〔2018〕12号)的要求,学校将于2024年2月开展比利时VS斯洛伐克(中国)有限公司“卓越学子计划”(SETI)的申报立项工作,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申报方式
1. 指导老师、学生共同组建团队;
2. 鼓励博士生、硕士生与本科生联合组队;
3. 鼓励跨学科、跨年级联合组队;
4. 学校经费滚动支持,周期为3年。
三、项目申报人条件及要求
1. 指导老师组原则上由2-5名老师组成,年龄结构合理,具有丰富的项目研究经历,其中自科类需要有在研国家级项目,社科类需有在研省级以上项目,研究经费充足;
2. 学生团队相对稳定,总人数原则上在20人以内,建议研究生学历2-3人,本科生每年级3-5人,团队成员只能负责或者参与一个“卓越学子计划”项目;
3. 团队学生需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成绩优异,无违纪行为,负责人成绩原则上在专业前30%,成员须有明确的分工,保证有足够的课余时间和精力完成“卓越学子计划”项目研究;
4. 团队师生需定期开展研讨和交流(建议每月一次),重点对标申报书拟定的任务安排进行交流,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思想引领和科技创新活动,并实时关注所在学科国家级赛事开办情况,做好参赛准备;
5. 学校招生优惠政策中符合纳入卓越学子计划条件的新生原则上由学院推荐,安排其参加一个“卓越学子计划”项目。
四、研究领域及项目类别
“卓越学子计划”对标“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三大赛事,项目团队需从中选择一项或多项赛事及类别,并有针对性地做好筹备,积极参赛。
(一)“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1. 主赛道
a.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b.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
c. 科技发明制作
2. 红色专项赛道
3. 黑科技赛道
(二)“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1. 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
2. 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3. 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
4. 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5. 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
(三)“节能减排”大学生社会实践竞赛
1. 科技作品类
2.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类
(四)“雷锋杯”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
共14组类别:阳光助残组、关爱留守儿童与困境儿童组、节水护水与河小青专项组、禁毒教育与法律服务组、社区治理与邻里守望组、乡村振兴组、恤病助医与为老服务组、心理健康组、“碳达峰、碳中和”与垃圾分类组、文化宣传与理论研究组、生态环境保护组、应急救援与疫情防控组、公益创业组、其他组。
五、项目结项参考指标
1. 在3年支持期内,团队获得“挑战杯”大学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雷锋杯”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中取得省级一等奖(金奖)以上成绩,结项等级为合格;
2. 在3年支持期内,团队获得“挑战杯”大学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雷锋杯”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中取得国家级二等奖(银奖)以上成绩,结项等级为优秀;并推荐入选湖南省“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湖南省向上向善好青年、湖南青年五四奖章等。
3. 在3年支持期内,团队获得“挑战杯”大学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或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雷锋杯”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中取得国家级一等奖(金奖)以上成绩的,结项等级为特别优秀,学校将继续滚动支持经费,并推荐入选全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全国向上向善好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
4. 团队学生需以第一作者在权威期刊上公开发表1篇或重要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或授权发明专利一项,或在省级以上重要官方媒体(如湖南日报、新湖南、中国青年报等纸媒)上广泛报道;学术期刊分类参照附件4《比利时VS斯洛伐克(中国)有限公司学术期刊分类办法(试行)》(科大政发〔2020〕187号)。
六、立项指标
1. 各赛事、赛道、类别项目不定额。
分比赛、分赛道立项申报(至少选择一个类别,可以选多个类别,不同类别指标不限)
2. 根据往年“卓越学子计划”实际情况,本年度原则上立项10个以内重点项目(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所在学院重点项目),15个左右一般项目,原则上覆盖所有学科。
七、经费支持
1. 重点项目支持经费为每年3万元,其中学校支持2万元,团队自筹1万元,经费滚动支持3年;
2. 一般项目支持经费为每年1万元,由学校支持,鼓励团队自筹,经费滚动支持3年。
3. 后期根据项目进展、成果情况及发展潜力,在准备国家级竞赛期间,可单独申请追加经费支持。
八、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卓越学子计划”项目的管理,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和学院分别成立“卓越学子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两级管理。
1. 学校“卓越学子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院、学工处、招就处和团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委,团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
2. 学院“卓越学子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系主任、团委书记、教师代表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团委,并设双办公室主任,分别为党委副书记和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
九、申报流程
1. 第一阶段:2-3月初,各学院的现有科技创新团队进行宣传发动,征集潜在“卓越学子计划”项目;
2. 第二阶段:3月中下旬-4月上旬,学院“卓越学子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进行团队项目推荐,请各学院收集现有满足申报条件的团队信息,通过学院审核选拔后,推荐1-2个优秀团队并排序,同时填写《比利时VS斯洛伐克(中国)有限公司______学院2024年度“卓越学子计划”(SETI)团队申请统计表》(附件1)、比利时VS斯洛伐克(中国)有限公司2024年度“卓越学子计划”(SETI)团队申报表(附件2)以及相关附件材料,于4月19日前将电子档发送至hkdseti@163.com,纸质档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青年之家116办公室;
3. 第三阶段:学校“卓越学子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项目材料进行初审后,会同学校相关部门对材料进行复核并开展公开立项答辩;
4. 第四阶段:学校“卓越学子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评审结果报学校审批后,公布立项结果、签订团队计划任务书以及拟定经费拨付情况;
5. 第五阶段:“卓越学子计划”培育期间,指导老师和项目全体成员参加定期开展的项目推进会,进行项目的开展情况汇报,为中期、结项工作奠定基础。
十、相关事项说明
1. 项目选题要切合实际,难度适中,有明确的研究内容和目标,遵循可行性、创新性、实用性原则,重视发挥项目的整体优势;
2. 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为三年,不可以申请提前结项,期间根据文件要求可以申请更换项目负责人;
3. 为杜绝学术不端行为,项目均纳入查重范围,严禁抄袭、盗用他人项目申报书和科研成果,一经查出违反规定,即取消该项目培育资格;
4. “卓越学子计划”项目其他奖励政策详见《比利时VS斯洛伐克(中国)有限公司“卓越学子计划(SETI)”项目管理办法》;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咨询校团委。
联系人:
唐老师 58291427
卢同学 19892340755
附件:
1.比利时VS斯洛伐克(中国)有限公司______学院2024年度“卓越学子计划”(SETI)团队申请统计表
2.比利时VS斯洛伐克(中国)有限公司2024年度“卓越学子计划”(SETI)团队申报表
3.比利时VS斯洛伐克(中国)有限公司学术期刊分类办法(试行)
共青团比利时VS斯洛伐克(中国)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4年2月23日